區分事實與故事

Doppler Kuo
Jul 4, 20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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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事實?什麼是故事?
只要是人,客觀的事物傳進人的五感、再透過大腦轉換成為想法就產生了故事。而所謂的事實通常是有客觀的「標準」,舉例來說

[故事] 郭台銘很有錢
[事實] 《Taiwan’s 50 Richest》表示,郭台銘目前排名第六,身價 71 億美元

[故事] 我很胖
[事實] 我量體重是 65 公斤,我上週是 64 公斤

[故事] 出餐速度很慢,就是廚房人員偷懶,我們必須嚴格管理內勤
[事實] 中午時段,這家餐廳平均排隊是 7 人,每人點餐速度平均是 30 分鐘

[故事] 這個人走路不看路,竟然撞到我
[事實] 你跟這個人在路上相撞

[故事] 他這個人很危險,不可相信
[事實] 他過去承認過他自己說謊

我們可能可以看出,事實與故事存在的一定程度的資訊落差,有時主觀的下判斷能增長解決事情效率、有時候會與問題點背道而馳。例如說點餐事件,如果直接按照故事實施,幸運的話可能直接迅速解決問題,不幸運的話,可能會繞了一大圈,才發現是內部動線、點餐模式拖累整體速度

只要在感知,我們永遠都無法知道事實

只要是人,我們永遠「感知」事實是什麼,就算感知能力再強,只要是用主觀地感受,那就永遠會有層濾鏡;就像是你提出一個數字一直累加或乘法,答案永遠不會是「無限大」,你永遠會拿到一個具體的數字。

有趣的是,人類一直都在追求「感知」到事實,舉例來說,我們觀察一個人,就是想一直知道「他到底事實是什麼人」,我透過各種觀察、相處、測試,如果按照本文章的想法,就可以發現,你永遠都追求不到。

甚至我可以大膽地說,如果你永遠都無法追求到事實是什麼,代表著你可以隨時停下來決定「故事」是什麼:你想要這個人是『可信的』,你就一直觀察他可信的地方,然後不斷讓他信任你,對你交出真心,你很大機率能產生一個故事就是「他是可靠的人」;反之,如果你要他是『不可信』的,那更簡單了,你只要先不信任他,處處刁難,讓他覺得跟你講實話需要三思,我相信你不久後,你馬上會覺得這個人是「不可靠的人」,很有趣吧?

回歸自我運用

如果你也有點認同了,不斷地判斷編造「故事」無法達到「事實」。那我們其實可以放下一些「事實」的過度追求,反而去審視哪些「故事」對我們具備著好的「心情」跟「能量」,一切都跟自己想要有關,沒有正確答案。

你想要的目標是「跟家人相處很好」,可能會發現有些故事有效,舉例,「他們辛苦教育我」、「他們也是個跟我一樣的人」。可能會發現有些故事沒有效,舉例「他們很自私」、「他們很傳統聽不進我的話」。以上只是舉例,每個人對於故事感受不一樣,所以可能可以找出一些不有效的故事,想辦法創造新的故事去讓自己目標變得有效,想辦法保持那些有效的故事。

結論與具體實作(請運用在自己身上,別拿去審查人)

  1. 「自我覺察」觀察自己對於現況編造了哪些故事(人物設定、背景、劇情)
  2. 「練習區分習慣」這些現況中哪些是已發生的事實,試著區分(找出標準)
  3. 「練習造故事」開始找尋新的觀點讓自己的故事更多,試著「決定」故事發展
  4. 成功信號:如果你做同一件事,心情不一樣了,代表你編造了一個很有效的故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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